退款規定 【退款規定】1. 實際開課日前三十日(含)以前申請退費者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2. 實際開課日前二十九日內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七十。3. 實際開課日前五日內申請退費者,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五十。4. 實際開課後恕不退費。